问题 | 交强险过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交强险过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交强险到期导致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方式 关于交强险过期后遇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具体情况需依据现实状况进行深入剖析: (1)若事故责任方为自身,在面临如此困境时,所有所导致的财产损失均应由本人独自承担; (2)反之,若事故责任方在另一方,此时状况下,所有造成的损失皆应有对方担负; (3)若仅是单方面事故,在此种情形之下,所有相关的财产损失仍然应由自我负责。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补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二、交强险过期多久还能正常续保 交强险过期多久后仍可恢复正常续保 若机动车交强险过期未能在三个月以内完成续保手续,依然可以享有该车型在上一会计年度的优惠折扣优待; 然而,倘若超出上述期限后再行进行续保手续,则无法获得此方面的优惠待遇,将只能按首年保费规定的标准金额予以支付。值得广大车友关注的是,享受优惠折扣优待的首要前提在于前一年未曾发生过任何保险理赔事件或存在任何涉及饮酒驾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当机动车交强险过期超过三个月以后,建议各位驾驶员务必迅速办理续保手续,因为如果交强险处于失效状态,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将会面临巨大的安全风险,同时在此期间所产生的任何交通事故,均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之内,所有相关损失都将由车主个人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三、交强险和商业险区别是什么 机动车交强险与商业险的差异之处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及商业性车辆保险(简称“商业险”)两者之间存在以下几方面的显著差异: 首先,它们的属性有所不同,交强险是由中国政府根据国家相关法规所强制实施的一项保障制度;而商业险则是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尊重彼此意愿和平等的基础上,依照保险合同条款自主协商订立并履行的保险业务。 其次,两者的适用范畴亦各有其独特之处,交强险主要针对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提供赔偿保障;而商业险则涵盖了更为广泛的风险领域,如车辆损失、第三者责任等等。 最后,交强险和商业险的保费差距也十分明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赔偿需视情况而定:若责任在自己,需承担全部损失;若责任在对方,则由对方承担;若是单方事故,损失仍需自负。建议及时续保交强险,避免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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