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欠债子女该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父母欠债子女该怎么办理手续 在原则上,父母所负之债通常不应由其子代为偿还。然而,如果子女以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为身份在相关借款合同中签署了姓名,那么他们将不得不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子女并未直接涉及到该笔债务关系之中,也不需要额外办理任何特殊手续来进行处理。一旦子女遭受到债权人的误导性追偿,应该明确地告诉他们自己没有还款义务,同时保留好相关的沟通过程中的证据。倘若父母背上的债务确实对子女利益造成了损害,子女可以诉诸于法律路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父母欠债子女是否需要承担 在一般的情况下,当父母背负债务时,子女通常并无法律义务需对此负责。这是因为债务本身具有其特定的相对性,即谁产生了债务,便应由该债务人负担起偿还的责任。然而,若子女担任了其父母债务之保证人,亦或是他们从其父母处继承了一定的财产,那么这类情况下,根据信托原则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在接受继承遗产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父母欠债子女该怎么办理 关于父母所背负之债务,依照法律原则,其子女无须承担偿还义务。由于债务关系具备其独特的相对性质,通常仅仅由负债之人自行承担。 然而,假设子女身为父母债务的保证人角色,抑或是继承家庭成员遗留下来的财产,那么在对应继承财产范围内,他们便有义务偿还这些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原则上,父母债务不由子女偿还。但子女若作为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在合同中签名,则需承担还款责任。子女未直接涉及债务,无需特殊手续。若遭债权人误导追偿,应明确拒绝并保留证据。若父母债务损害子女利益,子女可依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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