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债务咋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婚姻中的女性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债务的具体分配则需要依据债务本身的性质进行决定。
在一般的情况下,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和清偿。 例如,那些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款项,如购买生活必需品以及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方面的债务。 然而,如果某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所负担的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例如,该方因赌博行为而产生的债务,那么这种类型的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个人债务,并由负债的一方自行承担和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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