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债务一方无力偿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际,倘若某项债务被裁定为仅由其中一方负责承担,然而当该方缺乏足够的经济能力以承担此笔债务时,另一方则有可能需要临时性地负担起偿还之责,且在日后的适当时候再向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的那一方进行后续的追讨。
同时,债权人亦有权利诉诸司法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对其债权进行追索。 若是无力偿还方的确无法提供任何可用于强制执行的资产,那么他们可能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受到诸如限制高消费等相关法律制裁。 然而,若债务本身存在着不合理性或者违法性,无力偿还方仍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抗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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