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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罪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

寻衅滋事罪系自诉案件抑或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一词,泛指除自诉案件外的所有刑事犯罪案件,这些案件均需根据法律法规由专门的司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具体说来,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主要包含有如下几类:

(一)只有在受害人提出控告之后,法院方会受理的案件,具体包括:

1.涉及侮辱与诽谤的案件;

2.针对爱情婚姻中的暴力干涉案件;

3.关于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犯罪案件;

4.因财产权益遭到无理侵害所引发的侵占案件;

(二)这些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并未向法院提起公诉,然而受害人却掌握了确凿证据证明自身所遭受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其中包含了:

1.故意施加身体伤害的案件;

2.非法侵入他人居所的案件;

3.侵犯通信自由的案件;

4.涉及重婚问题的案件;

5.拒绝抚养老人或儿童的遗弃案件;

6.涉嫌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

7.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案件;

8.被归为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的规定范围内,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对于上述八项涉及的案件,若是受害人以直接方式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人民法院原则上均应依法予以受理。然而,对于其中证据不充分、可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或者认为被告可能面临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都应该依法将其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

(三)若受害人已有确切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益行为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做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此类案件也应列为自诉案件范畴,并在适当的时候,由人民法院进行依法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二、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有什么

以下是寻衅滋事构成犯罪中所涉及到的额外加重因素:

(1)采取极其残酷、狠毒手段进行暴行的;

(2)在实施暴力行为过程中使用了凶器;

(3)多次无缘无故地伤害他人,这既可以意味着多次伤害同一受害者,同时还涵盖了多次施害于不同的个体;

(4)因为先前的恶意暴力行为曾经接受过治安处罚,然后再次不当侵害他人的;

(5)一次性对多个无辜者进行暴行的;

(6)对弱势人群进行攻击的;

(7)在暴行中不慎造成他人轻伤的;

(8)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任意伤害他人,导致受害人自杀等严酷结果的;

(9)以暴力行为为乐趣,同时带有明显的侮辱意味的;

(10)在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局面下制造暴力冲突,使公众的情绪陷入深深的惊恐当中,或者在群众性的集会活动中肆意对他人实施攻击,亦或是在公共场合引发大规模的混乱。《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三、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方法是什么

冒犯性的滋事罪,通常是指那些在公众场合无缘无故地制造麻烦、引起骚动乃至打伤他人、挑拨是非、恣意妄为、作出暴力行为、毁损公物以及扰乱公共秩序等不当行为。我们可以采用下面几种方法来对这种罪行做出准确的判定:首先,运用要素分析法,即细致地评判这些行为是否严格满足该罪行的所有构成要件;其次,通过严谨的证据审查,例如听取目击者的证词、查看监控录像等方式;最后,根据这些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评估,看它们是否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于每一个具体的事例,都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而深入的分析与判断。

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不属于自诉案件范畴。自诉案件主要包括侮辱、诽谤、虐待、侵占等轻微刑事案件,而寻衅滋事罪属于刑法规定的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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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2: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