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管辖权异议拖了一年了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一、管辖权异议拖了一年了 关于管辖权异议的申请已经拖延一年未获解决 确实并非如此。倘若您收到了传票之后,对于管辖存在疑问或者异议的话,请不要犹豫,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于开庭之前向指定的法庭递交书面形式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同时请求法庭进行全面的管辖权确认。倘若经审查后发现无误,则法院可做出决定,将案件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相关法院来审理处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管辖权异议裁定移送原告是否可以上诉 关于管辖权异议裁定移送原告是否可行上诉的问题 该当事人对于被驳回的管辖权异议裁决表示不服并提出了上诉,同时,他也试图上诉针对法院决定将案件转移至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裁决。他援引的具体法律规定以及实践需求为以下两点: 首先,根据相关立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后,如果异议成立,必须做出将案件转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裁决。在此基础上,倘若当事人对于审理该异议的法院的裁决结果心存不满,他们自然拥有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的权利; 其次,从实际的审判过程中,我们能够观察到赋予当事人向上级法院上诉以挑战移送管辖裁定的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过了上诉期15天还能上诉吗 若诉讼时效逾越了十五日之期限,则视为无法提出上诉。 然而,对于已产生法律实效性的判决及裁决,如当事人自认存在谬误,仍可提出再审申请。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倘若对此结论存有异议,当事人有权利在法定时限内提起上诉,请求进行重审和新的判决,以最大化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管辖权异议拖延一年,尽管有权在开庭前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要求法庭确认管辖权限,若是经审查后发现确实缺乏该项权限,法庭将会将案件移交至具有审理该案权限的其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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