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存续期间的房产,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夫妻存续期间的房产,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吗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能否约定归一方所有? 夫妇双方有可能利用签定财产协议之方法以规定婚内购置的房产仅归属其中一方独家拥有,而该财产协议必须建立在夫妇彼此意愿自由且平等,以及同意以书面对话形式明确指出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由各人独自享有这两点之上。如此界定对双方都具有法定的严格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据有关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之时,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从工作中所获得的工资以及奖金待遇,或是得享各项福利政策或补贴的所得,均属夫妻共有的财产范畴; 同时,夫妻中任何一方或双方通过生产与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盈利,也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此外,若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获得了知识产权的使用权,那么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 再者,当夫妻间有人去世后,其配偶有权继承所遗留的财产,这包括遗嘱或正式赠予者所给予的财产,只要上述财产的继承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的存续期间,便会成为夫妻共有财产,除非在特定情况下,如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款所规定的例外情况; 最后,夫妻还有权共同享有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以及其他应当由两人共同拥有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存续期间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怎么办 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内,倘若某一配偶欠下了数额较大的债务而令对方毫不知情,首要任务便是要明确这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及操办公司活动或者是源自于夫妻二人的共同意愿和决定。若答案是否定的,并且债权人也无法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债务确实用于上述任何一种情况,那么这笔债务往往会被视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而不知情的另一方则无需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债务性质进行准确判断可能会面临相当大的挑战。举例来说,即使债务是由某一方以其名义所借,但是如果这笔资金被用于购买家庭住房等重大生活必需品,那么它仍然有可能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可能地搜集与之相关的证据,比如债务的具体用途、夫妻之间关于财务管理的约定等等,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可通过签订财产协议约定归一方所有。协议需基于双方自由平等意愿,以书面形式明确婚姻关系期间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此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定约束力。因此,夫妻可以协商并约定房产归属,但需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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