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合同不成立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一、如何认定合同不成立 符合以下条件的,合同成立。 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 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 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反之,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那么合同不成立。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如何认定合伙关系 确定合伙关系的一般标准在于考察是否存在正式的合伙协议,或实际形成了合伙关系。具体来说,应当关注各方当事人之间是否有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此类协议在法律上被视为各当事人之间确立合伙关系的充分依据; 此外,亦或是涉及到各当事人是否在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完成对于这一合伙组织的登记手续。 因此,对于合伙关系的确立与判定,应基于以上所述情形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 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 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第九百六十九条 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合同将被视为正式成立:首先,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需具备相应的签署权;其次,合同中应当包含对等的交易或者约定事项作为基础;再次,合同的具体条款必须合法合规;更进一步地说,该合同必须遵循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格式要求;最后,两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的表达和意愿都必须是真实的。然而,若以上述任一条件未得到满足,则该合同将无法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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