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地会撤销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离开居住地会撤销取保候审吗 关于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居住地是否会导致撤销取保候审的问题 在未征得执行机构(通常指负责办理取保候审事宜的公安机关)的批准之前,便擅自离开居住所在的市或县进行异地活动是违法行为,可能导致其受到逮捕处罚,并有可能因此而被取消取保候审的资格。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百分之几都判缓刑 取保候审制度与被告人最终的判决结果并无直接关联性。 从司法实际操作的层面来讲,仅有处罚较轻的案件适用取保候审,尤其在积极进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获得缓刑审判机会的可能性相对较大,然而这并非一定能够实现,具体所能达到的概率,遗憾的是无法做出准确的推测。 中国法律明确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若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便可被判定缓刑,对于其中未满十八岁、怀有身孕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群应被优先考虑缓刑: 1.犯罪情节较为轻微; 2.具有忏悔之意; 3.不再具备重新犯罪的可能; 4.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不构成重大负面影响。 在决定是否给予缓刑时,法官还可以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等因素进一步限制犯罪嫌疑人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某些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接触。 被宣告缓刑的被告,如被判定需要执行附加刑,理应继续执行。 关于拘役的缓刑考验时间,应以原判刑期作为起点,上浮一年以下,同时不能少于两个月; 而对于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则以原判刑期为准,上浮五年以下,且不宜低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自判决确定之日开始计算。 成功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须遵循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法律及行政法规,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2.按要求向考察机关汇报个人的活动状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严格规定; 4.若需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或者更换居住地点,须经过考察机关的批准同意。《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取保候审离开取保地怎么办 在取保候审期间未得到执行机关批准即擅自离开原定居所地,这无疑是一种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会引发缴纳全部或部分保证金、将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变更为逮捕等一系列严重后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在的市、县区域。如确实存在特殊且合理的原因需要离开,则需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然而,若未经批准便擅自离境,那么执行机关将会要求其进行深刻的自我反省和检讨,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新的担保人,甚至可能对其实施监视居住或者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务必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以避免给自身带来更加不利的法律后果。 在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构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属于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逮捕处罚,并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因此,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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