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议庭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一、合议庭组成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合议庭的组成及其法律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其上级的各级别人民法院,在审判上诉及抗诉等案件时,需由审判员3名至5名共同组建合议庭展开工作。 此外,人民法院对于初次审判的民事案件,也需要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建合议庭或者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不论哪种情况,合议庭的成员人数都必须为单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二、合议庭成员人数及产生方式是什么 合议庭成员一般为3人以上单数。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产生方式通常是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在合议庭中的人数,应当占合议庭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合议庭的组成人员确定后,除因回避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案件审理的之外,不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更换。 三、合议庭成员回避制度有哪些规定? 合议庭成员回避制度规定如下: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是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是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四是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兄弟姐妹关系;五是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院会对回避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 合议庭由审判员3至5人组成,负责审判上诉、抗诉案件。在民事案件初审中,合议庭可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或仅由审判员组成。无论何种情况,合议庭成员人数必须为单数,确保审判公正。这些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审判工作的严谨要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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