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是什么 在司法实践中,要确定某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通常需满足如下两个基本前提: 其一,该债务须由夫妻双方达成共识而产生,例如,双方共同签署债务合同,或其中一方在事发后对该笔债务进行追认等; 其二,此债务应当被用于夫妻之间的共同生活与共同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共同投资经营企业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不包括什么 婚姻期间,任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不视为夫妻共同责任。如擅自借款用于个人奢侈消费或高风险投资,未获对方同意,此类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包括几种 判定夫妻共同债务,通常依据三个核心条件:一是债务基于夫妻共同意愿,如双方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二是债务属于家庭日常所需;三是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共同利益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司法实践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两点:一是债务需夫妻双方合意形成,如共同签署合同或事后追认;二是债务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涵盖家庭开支、共同投资等。两者缺一不可,作为判断债务归属的关键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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