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家属未到现场警察可以拖走尸体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家属未到现场警察可以拖走尸体吗 在涉及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若家属未抵达现场,警察是否有权将尸体拖离? 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人员伤亡的情形下,如果当事人被判定具有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他们将履行相应的刑事责任,这是无法通过私了来解决的。 然而,涉及到的民事部分的责任则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进行赔偿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在这种情况下,警察部门可以对相关的案件向检察机关提出从轻量刑的建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二、交通事故家属能要误工费吗 若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者家属承担了照顾伤者的责任与义务,则在此过程中所产生的误工费用应依法予以考虑。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明确规定,护理费用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济收入水平以及护理人数和护理时间长度进行相应确认。 对于具备经济收入的护理人员,其护理费用将会参照误工费用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计算; 而针对缺乏经济来源或未聘请护工进行照顾的护理人员,其护理费用则会按照所在地护工所能提供相同等级服务的劳务报酬参考标准进行衡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三、交通事故家属放弃治疗死亡怎么判 在涉及到交通事故引发的伤亡事例中,关于家属选择放弃治疗从而导致受害人最终病故的判决,其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复杂多样。首先,必须明确事故责任的归属问题,也就是确定起因于肇事行为的不良后果所占的比重。倘若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受害人在被家属放弃治疗之前的身体状况已经达到了重伤级别,甚至对其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并且家属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是基于合理的医学判断以及无法承受的经济压力等客观事实,那么可以认为受害人的死亡结果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因果联系,肇事方很可能需要承担更为沉重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义务。然而,如果受害人在被家属放弃治疗之前具有较大的生还几率,但家属却出于某些不可解释的原因而放弃施救,导致受害人最终丧命,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可能会适当降低肇事方所应负担的责任。总的来说,法院在处理此类事例时,将会依据具体的案情资料、相关证据材料,以及现行的法律法规,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在交通事故中,若家属未到场,警察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拖离尸体。涉及刑事责任时,当事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能私了。民事赔偿部分,双方可协商达成和解。警察可向检察机关提出从轻量刑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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