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打官司不请律师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欠款打官司不请律师可以吗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任何涉案人士在从事此类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皆有资格委任一位至两位的代理人参与到案件处理之中。 然而,此项条文并未强制性地要求涉案人士必须选择雇佣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相反,它为涉案人士提供了三个备选项以供参考: 首先是律师; 其次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再者便是涉案人士的近亲或工作人员,以及由涉案人士所居住的社区、所属单位及相关社会团体所推荐的公民。因此,在涉及欠款纠纷的诉讼案件中,涉案人士完全有权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聘请律师,而这一决策将主要基于涉案人士自身的意愿与实际情况来做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欠款打官司要什么材料 在启动对欠款的法律诉讼程序时,您需准备如下文件: 首先,是具备严谨法律条款和清晰事实描述的起诉书,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具体信息、清晰列明诉讼主张以及相关的真实理由阐述。 其次,您还需要提供用以证实诉讼主体的资质证明,例如: 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等一系列相关资料。 再次,为了证明债务关系确实存在,您需要提交能够证明这一点的证据,比如: 欠条、借款协议、借据、合同等。 此外,您还需要提供诉讼请求金额的详细计算依据,例如: 在诉讼请求中明确列出要求支付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 最后,如果您已经偿还了部分借款,那么也请提供相关的证据,例如: 收款收据、付款凭证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欠款打官司失败怎么执行 在债务纠纷诉讼事例中败诉之后,关于后续执行程序的流程通常如下所示:首要步骤是,胜诉的一方当事人会依据法律规定向相关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请求。法院收到申请后,将会向败诉的另一方当事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其需要按照生效判决书中的内容履行相应义务。然而,若是败诉方未能按照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限和方式积极履行自身的法定义务,那么法院将有权对其施以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对败诉方名下所有银行账户进行查询、冻结及划拨等;或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查封、评估、拍卖并最终出售其财产用以偿债。在此过程中,法院也有可能考虑将不愿意履行债务、故意隐瞒或转移财产等逃避强制执行行为的败诉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这将直接限制其在诸如乘坐国内航班头等舱、高铁商务座等高档场所的消费权限。另外,当法官发现在上述败诉方存在性质恶劣、程度严重的抗拒执行之举时,甚至有可能直接判定其涉嫌构成犯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而启动刑事立案程序,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涉案者可委任一至两位代理人参与诉讼,非强制雇佣律师。可选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近亲或工作人员,及社区、单位推荐公民。欠款纠纷诉讼中,是否聘律师由涉案者意愿和实际情况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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