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什么法律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有什么法律规定 在刑事检控环节,公安部门、检察机关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被施行逮捕职权或如果已经逮捕但需要变更拘束方式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避免他们逃离调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担保手续,以保证其能够随时接受司法人员进行询问并服从随时传唤出庭应讯,确保不会对社会安全构成威胁。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官方会采取不将其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产生较大社会危害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危害的; (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有哪些行为限制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以下行为限制: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如酒吧、赌场等可能诱发犯罪或影响诉讼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比如同案犯等可能干扰诉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像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活动。同时,应随传随到,保证不逃避、不阻碍侦查、起诉、审判活动。若违反这些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流程: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办案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同意取保候审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符合相关条件;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需注意,不同案件类型和情节,具体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 刑事检控中,对未逮捕或需变更拘束方式的嫌疑人、被告,为防其逃避程序,要求提供担保或交保证金。 符合条件可取保候审,如可能判管制等,或判有期以上但无危害,或有特殊情况且无危害,或羁押期满未审结。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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