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索贿的认定和刑事追究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索贿的认定和刑事追究的区别是什么 贿赂罪审查核心在于详析公职人员是否利用职权索财。我们聚焦其是否明确索贿、是否滥权施压及财物金与情节。确认索贿后,即启动刑事追责,包括侦查、起诉、审判,严格依法进行,确保公正裁判,以定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二、索贿的认定要件包括几种 首先,行为主体存在着积极主动地向他人要求给予财务的行为,这正是他们主观上蓄意追求之表现出的心态。接着,所要求得到的财务应当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与物品价值。最后,索贿行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会伴随着行为主体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以此来为他人谋求各种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三、索贿多少够刑事责任 无论索贿金额规模如何,都是可以被视为犯罪的行为。 然而,接受贿赂的金额大小将会对量刑的严重程度产生显著的影响。鉴于此,索贿作为受贿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文规定的。即,国家公职人员若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要财物,或非法收取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利益,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受贿罪。 此外,国家公职人员在经济活动中,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且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的,同样应以受贿罪论处。通常情况下,受贿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应当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而受贿金额在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三百万元人民币的,则应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至于受贿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人民币的,则应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对于索贿的行为,法律规定应予以从重处罚。即便受贿金额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如果存在多次索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等情节,仍有可能构成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索贿的认定主要侧重于判断公职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通常会考量其是否有明确的索取行为、是否利用职权施加压力以及索取财物的数和情节等。而刑事追究则是在认定索贿行为成立后,依据法律规定对索贿者进行的刑事处罚程序。刑事追究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以确定具体的刑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