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时效能否中断一年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仲裁 |
解答 |
一、劳动仲裁时效能否中断一年 在劳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一般情況下,劳动仲裁时效的确是不应被中断长达一年之久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劳动仲裁时效一般规定为自当事人意识到或是应该意识到自身权益已经遭受侵犯的那一天开始计算,期限为一年。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仲裁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断或中止的现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直接中断一整年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维权,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仲裁可以申请什么赔偿 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产生的各类劳动争议,以下情况可请求申请劳动仲裁: 首先是由于对加班事实、福利待遇、以及社会保险机构的执行效力存在疑问而引发的冲突; 其次是因为对解除劳动合同、绩效考核、或变更劳动合同条款等相关决策不满产生的纷争; 再者包括对解雇、辞职、员工离职事宜所引发的诸多纠纷; 同时也包含了对于工作时间、工作日程安排、休息时间、福利待遇、培训机会以及职业安全等因素引发的争议。 另外,对于工资薪酬、工伤医疗费用、补偿措施或者赔偿款项等方面存在的不同意见,也都属于进入劳动仲裁的范畴。 此外,还有许多法规条文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同样在劳动仲裁受理的范围之内。《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劳动仲裁时间规定是多少 关于劳动仲裁的时间规定,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首先,劳动者在得知或应知自身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有权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其次,如果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因欠薪问题产生了矛盾,那么劳动者在此情况下申请仲裁是不受到一年仲裁时效期的局限性的。然而,若劳动关系已经终结,则需在劳动关系终止之后的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再次,仲裁庭在进行劳动争议事例裁决时,须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算,至四十五个自然日之内完结此类事务。如因事例复杂程度增加需要延长审理期限,需得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的核准后,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但所延长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十五日。另外,如果逾期未能做出仲裁决定,当事人可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仲裁时效通常不应中断超过一年。法律规定,仲裁时效自当事人意识到或应意识到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尽管特定情况下仲裁时效可能中断或中止,但这并不允许长时间中断,如一年之久。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