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骨折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 |
解答 |
一、骨折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完成 对于骨折工伤鉴定事项,常规情况下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的第60个自然日内应当能够完成有关事宜。但如遇特殊情形,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有权力将其实施时间延迟至90天以内作为最终的判定结果。当然,这其中还需要考虑到地域差异、伤势严重程度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效能等诸多因素所导致的具体延误时间。在整个鉴定流程中,您需要尽心尽力地准备齐全相关医疗记录及其证明资料,以此来维系鉴定过程的顺畅进行。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应于事故或职业病确诊后30日内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逾期未申请,职工、继承人或工会可在1年内直接向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申请。社保部门将严格审核材料并调查核实,6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继承人及企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骨折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 骨折工伤赔偿流程:受伤后,用人单位 30 天内要向社保部门交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时交,职工本人或亲属等一年内向社保部门申请。社保部门收到申请后,60 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骨折工伤鉴定的时间通常在60日内完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不过,具体时间可能会因地区、伤情复杂程度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鉴定过程中,您需要准备好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证明材料,以确保鉴定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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