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条件都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条件都有哪些 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如下几个主要条件: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处以管制、拘留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其次,在符合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期情况下,申请取保候审时应确保不至于对社会产生危险性;再次,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同样要求不会对社会造成威胁;最后,如果案件尚在侦查过程中且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为保证案件能够顺利完成,也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条件及取保候审有哪些条件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适用于:主刑为管制或拘役、附加刑为罚金或没收财产的嫌疑人;有期徒刑但取保无社会危害的嫌疑人;患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无社会危害的嫌疑人;羁押期满案件未结的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条件和期限的区别是什么 取保候审条件主要包括: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刑的嫌疑人;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会产生社会危害的嫌疑人;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孕哺期妇女;羁押期满案件未处理者。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12个月。条件是关键,期限则规范了该法律措施的实施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的条件主要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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