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15天是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超过15天是刑事拘留吗 通常而言,若探索身份超过了15个自然日内仍未有明确结果,极有可能已进入到刑事拘留程序之中;然而,请注意这仅为一般性原则,实际情况可能因案情而异。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在侦查阶段遇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针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设定为14个自然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最多37个自然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超过15天能取保候审吗 值得指出的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即便已经过了15天这一时间区间,依然存在成功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具体而言,能否申请取保候审,其决策过程并非单纯受到时间的影响,更是需对案件的性质、情节、以及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身处社会所带来的潜在危险进行细致入微的综合性考量。举例来说,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的情形;或是有可能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而一旦执行取保候审将难以引发社会公众危险的假设前提;同时,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自理能力受限,甚至正处在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可以通过执行取保候审来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此外,当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亦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因此,即使超过15天的期限,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仍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超过15天算刑事拘留吗 超过 15 日是否为刑事拘留不能简单界定。司法实践中拘留时限分 3 日、7 日、30 日三档。流窜、多次、团伙作案嫌疑人拘留期限可能延至 30 日。要根据案件实际和法律程序综合评估是否刑事拘留及时长,不能一概而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通常,身份探索超15日无果可能已转刑事拘留。此为一般规律,具体依案情而定。刑事拘留为公安、检察院在侦查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暂剥夺自由的措施。法定期限多为14日,对特定重大嫌疑人可延至3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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