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啥时候申请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一、工伤认定啥时候申请 用人单位有责任且务必在工作中造成的意外伤害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对受伤员工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第30个自然日起,主动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能依照法律规定在设定的时限内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则在这种情况下,受伤的劳动者及其近亲家属以及工会组织都拥有权利和义务,自意外伤害事件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第一年内的任何时间点,均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伤赔偿标准何时开始生效 工伤赔偿标准通常自工伤发生之日起开始生效。具体而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工伤赔偿的各项标准即开始适用。一般来说,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以伤残等级为依据的赔偿项目,从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则从工伤停工留薪期开始计算,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不同地区可能在具体细节和计算方法上略有差异,需结合当地规定执行。 三、工伤赔偿申请期限是多久 工伤赔偿申请期限一般为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特殊情况下,申请期限可能会延长。例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申请期限,可能导致无法获得工伤赔偿。所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应及时了解相关规定并尽快申请工伤赔偿,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工作意外受伤或确诊职业病后第30天起,主动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若逾期未申请,受伤员工、亲属及工会可在一年内任意时间,直接向用人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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