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材料需要提交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材料需要提交谁 关于取保候审所需材料的提交问题,通常情况下应呈交至相关的决定机构进行处理。例如,若案发于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申请人便需将申请资料提交到该机关;倘若案件由检察机关自行侦办,则须向其报告并提交材料;若案情进入到了审判环节,那就得把申请材料交给法院。然而,最终能否批准取保候审还需经过有关决定机构对案件具体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特性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后才能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材料需要哪些资料 取保候审申请材料包括:取保候审申请书,列申请人信息等;保证人身份证明或保证金凭证;证明嫌疑人有罪与否、罪行轻重的证据。还可能有嫌疑人身份证明、居住地址证明等。因案件性质和司法机关要求不同,各项要求可能有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材料怎么批 取保候审的决定要综合多因素。嫌疑人等有权申请,办案机关会依案件性质、情节、威胁程度审查。若符合可能判管制等,或可能判有期以上但取保无危害等规定,办案机关就会批准,否则可能不批,需全面考量来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材料一般需要提交给决定机关。在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中,向公安机关提交;在检察院自侦的案件中,向检察院提交;在法院审判阶段,向法院提交。决定机关会根据案件情况、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等综合考虑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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