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能没收财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能没收财产吗 危险驾驶罪并未设置没收财产的刑罚手段。这类犯罪主要针对的是在道路上以机动车进行的激烈竞赛活动,如果情节严重则会被定罪; 其次,当有人饮过量酒精后仍有驾车行为也会构成此类犯罪; 此外,从事校车业务、乘客运输的过程中,若存在严重超载、时速过快等违规操作也极可能触犯此种犯罪; 最后,一旦涉及到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有潜在危害性的危险品,从而威胁到公共安全之时,也是该罪名适用的范畴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素如下所述: 首先,就主观方面来说,强调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为之,即明知道自身在道路上处于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会危害到公众的安全利益,但却对其抱着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其次,从客观层面来看,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满足并且情节较为严重: (一)被视为追逐竞驶,并因其情节恶劣而追责; (二)在道路上酒后驾车的行为;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客运服务,其超载严重超出额定乘员额度,或者严重超越规定时速而行驶的行为; (四)在运输危险化学品过程中,违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能明显感受到公共安全受到了威胁; 最后,我们需要注意,该犯罪所侵害的是公共安全利益,即危险驾驶行为直接或间接地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给公共安全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和危险,针对的对象往往是那些不确定且数量众多的人群的生命、健康或财产权益; 当然,犯罪实施者通常是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三、危险驾驶罪公安侦查时间是多久 在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刑事事件中,公安机关所开展的调查取证工作的时长最多不应该超过两个月。然而,对于案情较为复杂且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调查取证工作的事件,经过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一个月的时间。若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等严重刑罚,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延长期限结束后,仍然未能完成侦查工作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再次延长两个月的侦查期限。此外,在侦查过程中,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其他重大犯罪行为,自发现之日起,应将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侦查时间会受到事件复杂程度以及特殊情况的影响而有所差异。 危险驾驶罪未设没收财产刑罚,主要针对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激烈竞赛行为。若情节严重,将依法定罪。此罪未包含没收财产措施,主要针对驾驶行为的危险性和恶劣程度进行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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