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限是哪一天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期限是哪一天规定 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拘留期限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这一法律条文,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不超过三天;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延长一至四天。 此外,针对那些跨地区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罪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相应延长至三十天。 然而,若在这一期间内仍需继续羁押,则须向上级司法部门提交请求以获取批准逮捕许可,或将其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刑事拘留期限是多少天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对于已经被实行羁押措施的人员,若公安机关泛起需要将其进行逮捕处理的想法时,应于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书请求审查批准; 而遇到某些特殊情形,则该申请的审议时间可延长1日至4日不等。 然而,若是涉及到流窜犯、经常性犯罪以及团伙犯罪的重大嫌疑人,相关部门则有可能会将此申请审议的时间再予以适当延长,即由3日增至30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长时间 在涉及到刑事诉讼流程中的诉讼阶段中,即被拘留拘禁期间,辩护律师会面当事人(指犯罪嫌疑人)的时限尚未设定明确且严格的上限标准。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必须要依照看守所所制定的相应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来实施。一般来说,律师应当确保会见过程中有充裕的时间与其当事人进行详细深入的案情探讨、全面细致地理解其身心健康状态、针对性地给予法律援助并详尽地解读他们的权力和责任等方面的内容。当然,每一次具体的会晤时常可能会受到看守所日常工作排期、会见议题的繁复性及其监管环境要求等多种因素制约而产生差异。总的指导方针应基于旨在有效确保律师与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沟通畅通、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这些根本性的目标加以规划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最长不超三天,可延长一至四天。对于跨地区、多次或结伙作案的重罪嫌疑人,拘留可延长至三十天。如需继续羁押,须向上级司法部门申请逮捕许可或释放。这些规定确保了刑事拘留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保护了嫌疑人的权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