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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债人只有一套房产能被执行吗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一、欠债人只有一套房产能被执行吗

即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产,也可能被强制执行,但需满足特定条件。法院会考虑被执行人及其抚养亲属的居住需求和房产状况。若房产过大或价值过高,或被执行人规避债务只剩唯一房产,法院可能采取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二、欠债人只有一套房产怎么处理

法律实践中,债务方仅一处房产时处理复杂。若房产是其与亲属生活必需,未经许可不能拍卖等。但如申请执行人能按廉租房标准提供住所,或同意从房产变现中扣除 5 到 8 年租金,法院可依法对其唯一居所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欠债人只有一套房子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通常而言,当欠债方仅拥有唯一房产时,法庭仍有可能实施强制执行,然而前提必须符合特定的条件。若该处房产面积过大或其价值显著超出债务人及其赡养亲属日常生活所需范畴,法院既需确保债务人及其赡养亲属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所需的居住空间及普通生活用品得到充分保障之后,方可对该房产进行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一般情况下,如果欠债人只有一套房产,也是有可能被执行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居住情况、房屋的基本状况等因素。如果该房产面积较大、价值较高,超过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或者被执行人通过恶意转移财产等方式逃避债务导致只有一套房产,那么法院有可能对其进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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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9:4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