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现在还能取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现在还能取吗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特定条件下可申请取保候审。如可能判管制、拘役等,或判有期以上但取保无社会风险;患重病、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羁押期满案件未结。为保诉讼可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现在还有责任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中的强制手段,其实际功效并非被视作为承担违法犯罪行为之人的赦免在取保候审期间,案件的侦办、审查乃至审理等诸多程序仍然要按照既定规定推进。在经过公诉方和法官的全面评估后,若被判定为有罪,那么被取保候审者仍须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现在还收保证金吗 在多种取保候审相关情形中,通常需要缴纳担保金。设置担保金的主要宗旨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相关规范及要求。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亦可选择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替代缴纳担保金。关于担保金的具体金额,将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取保候审对象的财务能力和经济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与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取保候审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的。一般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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