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交通肇事罪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的刑法规则是什么 若肇事方违反了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规,因其自身的主观过失导致发生了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重大交通事故,则可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 首先,一次事故中导致一人死亡或三人以上重伤,且该肇事方对此次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 其次,一次事故中导致三人以上死亡,且该肇事方对此次事故负有同等责任。再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且该肇事方对此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但其无力承担的赔偿金额高达三十万元以上。 最后,致一人以上重伤,且该肇事方对此事故负有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具备以下任一情况的,将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1)饮酒后或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所驾机动车的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仍继续驾驶的; (4)明知所驾机动车为无牌照或已报废仍继续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的自首可以减刑吗? 尊敬的读者们,我想在此详细解释一下,交通肇事逃逸后主动投案自首的情况下,是可以获得相应减轻或从轻处罚的。 这不仅符合我们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规定,同时也彰显了我们社会公正公平的价值取向。 在具体实践中,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人员,甚至有可能免于刑事处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并承认罪行的实施程度,对案件审理有着直接且显著的影响。 如果这些犯罪行为没有被办案机关发现,那么将会带来自首从轻处罚幅度的明显下降。 当这些罪行被隐藏起来时,自首者将可以享有基准刑降低40%以下的优待,而这个降幅一般不会高于四年的限度。《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三、交通肇事罪不能判缓的情况有几种 关于交通肇事罪这一类事件中不能判处缓刑的情形,大致上涵盖了下列几种类型:首先,肇事者实施事故后逃逸的行为,如果情节特别恶劣,那么就无法适用缓刑;其次,若肇事者因为逃逸而导致他人死亡的,也将无法获得缓刑的机会;再者,若是肇事者存在诸如酒后驾驶、毒品滥用等极度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并且该行为因此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同样不适合判处缓刑;另外,如果肇事者在事故发生之后未能积极主动地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同时并未得到受害人和其家人的谅解,那么恐怕也难以得到缓刑的宽恕;最后一种情形便是,若被告的犯罪事实极其严重,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极为恶劣,甚至对整个社会的公共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那么法官通常会考虑不予判处缓刑。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每一起具体事件的量刑处理都需要遵循严谨的法律规定和法律程序,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最终由法院经过详细审理后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过失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 条件:致人死亡或重伤、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特定情况下的重伤。 包括酒后驾驶、无照驾驶、驾驶不合格车辆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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