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换型抢劫罪的条件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转换型抢劫罪的条件是哪些 转化式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转化型抢劫罪成立的必备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行为人务必实施了盗窃、诈骗或者抢夺的犯罪行为,这乃是转化型抢劫罪得以成立的首要且必要条件。简而言之,行为人若未曾实施盗窃、诈骗或抢夺行为,则不构成本罪。 其次,行为人须在现场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 最后,行为人在现场实施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在于掩盖赃物、抵抗逮捕或销毁证据,此乃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要素。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转换型抢劫罪包括什么情形 转化型抢劫罪,其犯罪形态往往包含有下述情境:当行为者实施了盗窃、诈骗及抢夺的违法行为,然而又因为企图掩饰、隐藏所获取的不法财产,抵抗警方的逮捕或销毁证明自己存在违法行为的证据,而在现场采取了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例如,假设有个人在实施盗窃行为并成功窃取他人财物之后,不幸被失主发现,为了阻止失主追回被盗物品,竟然对其施加拳击脚踢的暴力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便极有可能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此类案件的判定,必须要全面地考虑到行为者的主观意图、暴力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具体的案情等多方面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转换型抢劫罪需要什么条件 转化型抢劫犯罪需符合以下三项审判要素: 首先,嫌疑人为达成其犯罪目的,实施了抢劫、盗窃或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 其次,行为动机在于隐匿、收藏已获赃款及其他违法所得财物,抵抗逮捕或毁灭相关证据; 最后,在以上行为实施期间或完成后,嫌疑人立即采取暴力手段威胁他人安全或财产权益。需特别关注的是,此处所谓的“当场”并非狭义上的罪犯行凶瞬间,而是包括实施盗窃、诈骗和抢劫行为的所有被认知为犯罪现场的场所以及嫌疑人试图逃避受害者追踪的全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转化型抢劫罪的必备要件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或抢夺的犯罪行为,这是成立本罪的首要且必要条件。行为人在现场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行为人的目的是掩盖赃物、抵抗逮捕或销毁证据,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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