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致人重伤如何构成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劫罪的致人重伤如何构成 抢劫犯罪中“致人重伤”指抢劫时用暴力等手段直接致受害者重伤,后果须与抢劫有直接因果联系。要综合分析抢劫方式等。若因受害者特殊体质等,轻微暴力致重伤,一般不视为抢劫罪中的致人重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的从轻情节有哪些? 抢劫罪的从轻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如从犯,可从轻处罚;二是犯罪后有自首情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三是有立功表现,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等,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四是犯罪嫌疑人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五是犯罪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这些从轻情节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由司法机关综合考量后决定是否予以从轻处罚。 三、抢劫罪的故意杀人如何界定 抢劫罪的故意杀人,是指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反抗而实施杀人行为。界定时需考虑以下几点:一是主观故意,行为人具有抢劫财物的目的,并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压制被害人反抗,进而实施杀人行为,其主观上有抢劫和杀人的双重故意。二是行为关联性,杀人行为与抢劫行为紧密相连,是为了实现抢劫目的而实施的手段。若先有杀人故意后产生抢劫意图,则不构成抢劫罪的故意杀人,可能构成单独的故意杀人罪等。例如,在抢劫现场,为阻止被害人呼救而将其杀害,就符合抢劫罪的故意杀人情形。 抢劫罪中致人重伤,通常是指在抢劫过程中,行为人的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直接导致被害人身体受到严重伤害。比如使用凶器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在暴力行为中致使被害人重伤等。这种重伤结果与抢劫行为之间要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认定是否构成抢劫罪的致人重伤,要综合考虑抢劫的手段、强度、造成伤害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如果抢劫行为只是轻微暴力,而被害人因自身特殊体质等原因导致重伤,一般不能认定为抢劫罪的致人重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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