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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打胎不还钱的人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一、借钱打胎不还钱的人怎么办

倘若有人在接受借款后,因堕胎事宜而未能按约履行还款义务,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条款,即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须依照双方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若双方对借款期限缺乏明确约定或该约定难以推定,在此情况下,借款人可随时履行还款义务;而作为贷款方,则有权通过催告方式,请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偿清欠款。若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借款人应按照约定或参照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实践中,贷款方可先尝试与借款人进行友好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贷款方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全额归还借款本金、支付逾期利息,同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若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冻结借款人的银行账户、拍卖其名下财产等,以确保贷款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二、借钱担保几年过期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所谓保证期间,乃指用以决定保证人应否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定期间。若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针对保证期间另有约定,然而此等约定之到期日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者,视为双方并未就保证期间作出约定。倘若双方未作出约定甚或相关约定不明晰,则依据上述法律条款,保证期间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为期六个月。当涉及到借款担保且保证期间未经清晰约定或约定模糊时,根据上述法规规定,保证期间的起始点便是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届满之日,且这一期限通常不能超出主债务履行期限。若保证期间已过,理论上而言,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自动终止。然而,若在此期间内,债权人向保证人提出了相应请求,那么保证期间的法律效力便可能发生变化。具体情形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剖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借钱担保几年过期

保证期限乃是决定保证人人必须担负担保之责的固定期间。在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就保证期间达成约定的情况下,若该约定的时间早于主债务的实际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恰好同步到期,那么我们会认为这样的约定并未实际体现出保证期间的存在。假如双方未能就保证期间达成具体的协议或约定不够明确,那么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应为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的六个月。倘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并无明确的约定或者约定模糊不清,那么保证期间则应当自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要求的宽限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因此,如果借款合同中有明确的关于保证期间的条款,那么保证期间便应严格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来执行。反之,如果借款合同中对主债务履行期限并无明确的约定,那么保证期间将会从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要求的宽限期届满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借款人堕胎后未还款,依《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应按时还本息。无明确期限则随时可还,贷款方可催告。逾期不还,按六百七十六条付逾期利息。建议先协商,无果可起诉。拒不还款,法院将强制执行以保护贷款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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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6: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