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判免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能判免刑吗 取保候审与最终是否判处免刑并无必然且直接的关联性。取保候审仅为一项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刑事司法措施,并不预示着案件的终极裁决。若案件情节轻缓且犯罪嫌疑人行径对社会危害性弱化,经由法院的权威审理及准确分析判断后,有可能作出免予处罚的判决,然而,这需要结合全案所有的证据材料、犯罪的实际性质以及情节严重性,以及对社会所带来的危害程度等多元要素来进行全面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能否与主案剥离 在特定情形之下,取保候审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持相对自主性,摆脱其与主要案件的直接关联,但是并不能够完全脱离其作为主案件之附属部分的特性。取保候审,又称“提供保证金的等候审判”,是一种刑事司法制度,旨在在确保刑事法律程序得以顺利推进的基础之上,给予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更为宽松的人身自由度。然而,取保候审的决策及执行过程仍然深深地牵系着主要案件的发展进程以及最终的处置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能否解除劳动关系 通常而言,取保候审无法自发地用作解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法律关系之理由。取保候审乃一民事法律程序所采用之刑事强制措施,这并不必然代表被告人具有违法犯罪事实。在未经过由法院裁决成立核心犯罪指控之前,理论上应认定涉案员工为清白无辜。然而,若员工职业岗位具备特定特性,如与国家安全、公众安全等方面相关联的话,可能会根据各用人单位现有规章制度以及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与最终是否判处免刑没有必然的直接联系。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代表案件的最终结果。如果案件情节轻微、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在经过法院的审理和综合判断后,有可能判处免刑。但这取决于全案的证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种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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