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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多出的面积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一、购房多出的面积怎么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布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当采用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方式进行房屋出售时,买卖双方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之间可能出现差异的处理方法。

若合同中并无此项约定,则应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时,应以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计算房价;

(2)当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超过百分之三时,买方有权选择退房。

在此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有义务在买方提出退房要求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买方已经支付的房价款项全额退还给买方,并且还需要支付相应的已付款利息。

如果买方决定不退房,那么当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应由买方补足;

而对于超出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则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产权归属买方所有。

反之,当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的绝对值在百分之三(含百分之三)以内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应由房地产开发商返还给买方;

而对于超出百分之三的那部分房价款项,则应由房地产开发商双倍返还给买方。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二、购房合同变更多出面积怎么处理

购房合同变更中出现多出面积的情况,一般依据合同约定处理。若合同有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按约定执行,如多退少补等。若无约定,通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买受人也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但需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具体的规定和操作细则,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处理方式。

三、购房面积误差如何进行处理

购房面积误差处理如下: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应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法。若无约定,误差在3%内按实测面积计算,超3%买方可选退房。退房则开发商全额退款并付息;不退房则超3%部分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方。面积小于约定时,开发商应返还误差款,超3%部分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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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1:3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