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就必须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就必须判刑吗 刑事拘留并非必定伴随着刑事定罪。 它仅仅是在刑事调查期间,为了确保被告人无法逃脱司法追责以及保证获取到真实的证词以保障案件的公正审理,所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手段而已。 关于罪犯是否应被实施判刑的决定,必须依据案情的复杂程度与证据链的完整度来进行裁量。 若经审慎的侦讯、严密的审查起诉和严格的法律审判过程后,确认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确切无误且证据紧密可靠,依法应当担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时,方可对其进行判刑。 然而,倘若在后续的侦查过程中,发现并无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证据不足以支持指控,导致案件无法满足起诉条件,那么该案件有可能会被撤回,被告人也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总而言之,刑事拘留仅为刑事诉讼流程中的一环,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判刑的先决条件。 二、刑事拘留就会起诉吗 刑事拘留必然引发起诉吗?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被依法刑事拘留的嫌疑人,公安部门并未享有启动刑事诉讼程序的权力。 若公安机关经彻底侦查后认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则应当向检察院移交所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由检察院进行全面审查,以决定是否对该案提起公诉或者要求公安机关进一步补充调查取证。 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中的职责主要是负责立案侦查工作,以及搜集、整理和保存相关的犯罪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三、刑事拘留就不能私下解决了吗 刑事拘留乃为国家公共权能针对涉嫌犯罪之人所采取之强制性措施,其宗旨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畅进行。 一俟刑事拘留得以实施,案件即步入刑事司法程序的轨道,再也无法以当事人私人方式得以解决,取而代之的是由公安机关、检察机构以及法院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加以处置。 在此情况之下,当事人的权益可透过律师参与、申诉或者辩护等途径予以保护与捍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当我们思考刑事拘留就必须判刑吗这个问题时,要知道刑事拘留只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必然会被判刑。在刑事拘留之后,还有一系列的司法程序。例如,案件可能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检察院有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在法院审理阶段,经过对证据、事实的全面审查,可能判定被告人无罪。另外,即使构成犯罪,也可能因为情节轻微等因素,被判处缓刑等非实刑。那你或者你的身边人是否正面临着刑事拘留后的担忧呢?如果对于刑事拘留后的司法走向、案件发展等问题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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