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写谁名字就是谁的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不动产证写谁名字就是谁的吗 不动产权证书的所有权归属是根据署名判定的吗? 理论上而言,房屋所有权乃依据房地产权属证书之署名而得以确认归属,故房产证记载之人将被视为该房屋之所有权人。 然而,若房屋购置于合法有效的婚姻存续状况期间内,则无论产权证书上是否仅有夫或妻任何一方之姓名,皆应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权益。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不动产证未登记时如何认定归属 不动产未登记时,一般依据以下原则认定归属: 首先,依法律行为取得不动产权利的,未登记时原则上不发生物权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买卖合同,虽已签订但未办理登记,物权仍未转移。 其次,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如继承等,在继承开始时即取得物权,未登记不影响权利的享有,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总之,未登记的不动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有明确法律规定或合法的法律行为基础,权利可能已经产生,只是未登记不能对抗特定第三人。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意见。 三、不动产证名字与产权归属是一一对应吗 不动产证名字与产权归属通常是一一对应的。不动产证是证明不动产所有权的法定凭证,证上所登记的名字即为该不动产的权利人,享有对该不动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 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动产证上的名字没有经过合法的变更程序,如转让、赠与、继承等,那么该名字所对应的人就拥有该不动产的产权。 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共有产权,不动产证上可能会登记多个名字,这些人共同享有该不动产的产权;或者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产权纠纷,导致证上的名字与实际产权人不一致。 总之,一般情况下不动产证名字与产权归属是对应的,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来判断。 不动产证上署名者通常被视为该物业的法定所有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的变动需依法登记,方具法律效力。然而,在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无论证书上登记的是夫妻哪一方,均视为双方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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