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贪污罪共犯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一、什么是贪污罪共犯 贪污罪的共犯主要特指那些并非国家公务机关的从业者与已然身处特定公职或受委派管辖、运营国有资产的特定个体相互串通,协同进行贪污行径的情境。 在这类贪污罪之共犯案件中,那些不属于国家公务机关的从业者,他们可以通过各种情境下的教唆、协助,甚至是与国家公务机关的从业者共同策划、执行等手段,深度参与到贪污行为之中。 对于如何准确地界定贪污罪共犯的性质,我们需要全面地考量各方面的因素,如各方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参与的程度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二、什么是受贿罪共犯与贪污罪共犯的区别 受贿罪共犯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受贿的行为。贪污罪共犯则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区别在于:主体方面,受贿罪共犯主体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协助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贪污罪共犯主体通常为国家工作人员或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的其他人员。行为方面,受贿罪主要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例如,公司会计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将公款私分,此行为构成贪污罪共犯;公司业务员为谋取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贿赂,该业务员构成受贿罪共犯。 三、什么是挪用公款罪共犯 挪用公款罪共犯是指与他人共同实施挪用公款行为的人。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在挪用公款的决策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其积极策划、组织并推动挪用公款行为的实施;二是虽未直接参与决策,但在挪用公款的实施过程中提供帮助,如协助转移公款等行为的从犯;三是教唆他人实施挪用公款行为的教唆犯,以劝说、利诱等方式促使他人产生挪用公款的故意并实施相关行为。共同犯罪中,各共犯人都应对挪用公款的行为及其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等因素进行区分。 贪污罪共犯涉及非国家公务人员与特定公职人员勾结,共同策划并执行贪污行为。 非公务人员可能通过教唆、协助等方式深度参与。 准确界定共犯性质需综合考虑各方在犯罪中的作用与参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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