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件是怎样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借款合同成立和生效的条件是怎样的 借贷业务中“借款协议”成立需: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就借款达成合意,对金额、用途、期限、利息等条款达成一致。“借款协议”生效条件更严:合同主体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解除条件通常包括:双方协商一致;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改正;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导致贷款方错误放贷等。 终止条件一般有: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按照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终止;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且无财产继承人或监护人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借款合同可能在具体条件上有所差异。在实际情况中,应根据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借款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条件。如果对具体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三、借款合同的效力及成立要件是什么 借款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成立要件主要包括:一是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是意思表示真实,即双方对借款的相关事宜达成真实的合意;三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具备这些要件,借款合同即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但合同的效力还可能因合同是否履行、是否存在欺诈等因素而有所不同。若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在实践中,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确定借款合同的效力及相关法律后果。 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通常包括:双方有订立合同的意愿、达成了借款的合意、对借款金额、用途、期限、利息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一般是:合同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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