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一、借条担保人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法律规范的规定中,保证期间乃是确认保证人所应负担保证责任的埋单时间范围。举凡债权人与保证人间订立有关保证期间之协议者,若此一约定之生效日期早于或恰好与主债务履行期限相重合,则应被视作未曾设定期限约定。若是双方间并无更为明确的对保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此时的保证期间应自主债务履行期限截至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以上讨论的主要对象是借条上的担保人员,在此需要特别澄清的是,借条中所表述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借条特别清晰地列明了主债务的履行期限,那么相应的保证期间就应该从这一履行期限到期时起算,持续六个月。反之,倘若借条上并未详细说明主债务的履行期限,那么保证期间就应该从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通知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所以说,对于借条担保人员来说,其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取决于借条是否清晰列明了履行期限。若借款合同已明确了具体的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开始计算,总共持续六个月;而若借据上未明确载明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则须自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请求履行债务的宽限通知届满之日起计算,仍为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借条担保人的免责期限是多久 借条担保人的免责期限通常为6个月。自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算,超过6个月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但如果债权人已向担保人主张过权利,6个月的免责期限则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若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免责期限的,从其约定,但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总之,担保人需注意免责期限的规定,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不必要的担保责任。 三、借条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为多长时间 借条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债权人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则保证人的责任可因诉讼时效届满而免除。但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前,债权人曾向保证人主张过权利,或者保证人同意履行债务,那么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保证(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在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等方面可能存在差异。总之,借条保证人应关注诉讼时效,及时行使权利,以避免因时效届满而面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保证期间为保证人应负担责任的时间范围。若保证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则视为未设定期限。若无明确约定,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满起算六个月。借条担保人员的诉讼时效取决于是否明确列明履行期限。明确则自履行期满起算六个月,未明确则自债权人请求履行宽限通知届满之日起计算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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