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监外执行刑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监外执行刑罚 在刑事案件中,监外执行刑罚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1.犯罪者因患上严重疾病而需要接受保外就医治疗的情形;2.犯罪者为正在孕期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个体;3.犯罪者因为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而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且该种执行方式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安全隐患。 然而,当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者系孕妇或正在哺育自身婴儿的妇女时,亦可适用监外执行。 在此需要特别提及的是,犯罪者如存在可能造成社会危害性的情况,或者自我伤害甚至企图自杀等自残行为的,均不得适用保外就医。 二、什么样的情况会留下案底 何种情况可能导致个人记录被留存为犯罪记录? “案底”的产生条件为: 根据国家法律条款规定,凡是被当地法院予以了刑事处罚者,即会记录在案并形成所谓的“案底”。 案底实质上就是对相关人员过去所犯下罪行的一种档案记录,主要由公安机关进行统一管理和保管。 然而,针对那些犯罪时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青少年罪犯,他们的相关犯罪记录应该进行严格控制和封存。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第二条 为加强对犯罪人员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机关现有网络和资源,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分别建立有关记录信息库,并实现互联互通,待条件成熟后建立全国统一的犯罪信息库。 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录入的信息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犯罪人员的基本情况、检察机关(自诉人)和审判机关的名称、判决书编号、判决确定日期、罪名、所判处刑罚以及刑罚执行情况等。 三、什么样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判决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在何种情形下会被法院判定为无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下为判定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无效的几类情况: 首先,当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各方中的一方或数方当事人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任何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表达的意愿并非出于真实的意思; 再次,若是合同条款的内容违反了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或是与社会公共道德相冲突,也都将导致该房屋买卖合同被判定为无效。 但如果各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各项构成要件都满足合法性要求,那么这个买卖合同便是有效的。 具体来说,这些构成要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点:首先,各方都必须是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愿,继而以达成共识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这才可能使合同有效;其次,所有的当事人都应当拥有适格的民事行为能力; 再者,合同的内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当我们探讨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监外执行刑罚时,要知道这背后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重要内容。例如监外执行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可能会被收监执行剩余刑期。同时,监外执行的时间如何计算也是不容忽视的一点,它会直接影响到刑罚执行的整体进程。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会存在很多复杂的状况影响着监外执行相关的判定。你是否正面临着与监外执行有关的疑惑?或者对于监外执行的变更、终止等情况还不了解?如果是这样,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的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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