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驾照驾驶被抓到会有什么后果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是您在未考取驾照的情况下驾车上路,且不幸被相关部门查获,那么等待您的可能是以下几种严重后果:
首先,若您在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或是机动车驾驶证正处于暂扣期间冒险驾驶机动车的话,那么负责维护公共安全与秩序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会对您客气,他们将依据法律规定,向您处以高达二百元至二千元人民币的罚款,同时还可以选择将您关进拘留所十五天; 其次,对那些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或扣留期间依然乐此不疲地驾驶机动车的朋友们,他们也将会受到相同的处罚,即一次性被扣除六分; 再者,如果有人胆敢故意伪造、变造甚至是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那么等待他或她的将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惩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将有权利对该机动车辆进行扣留,并处以双倍金额的罚金,严重的话,还有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此外,如果您是无证驾驶机动车,造成了一人以上重伤,并且还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话,您将可能按照交通肇事罪来定罪量刑。 刑法明文规定,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导致重大事故,致使他人受伤、死亡,或是给公民私人财产带来重大损失的个人,都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刑罚; 而对于那些在交通运输肇事后逃跑,或是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行为,则将面临从三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即使是在因逃避而导致他人身亡的情况下,也要承受至少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处罚。 最后,车辆所有人将机动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亦或是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暂扣的人员驾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将依照法律规定,对车辆所有人处以高达二百元至二千元人民币的罚款,并且还可以依法决定吊销该机动车驾驶员的驾驶证。 而对于那些未能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与行车证的驾驶员,即使本身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您也不能够继续驾车。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可以发给中国的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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