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从重情形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条款,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是关于危险驾驶罪的法律规定。其中,从重处罚的情节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个方面:1.在高速公路上或城市快速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严重违法行为;3.在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严重违规行为;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的行为。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同样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此外,若以上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将会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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