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证吊销状态开车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共交通环境中,若出于任何原因,具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将遭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所裁定的罚款惩罚,金额从二百元至二千元不等:
首先,若未能成功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已丧失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处于暂扣状态下仍驾车上路,将面临此类处罚。 其次,如果将机动车转交给尚未获得相应驾驶证或其已经被吊销或暂扣的驾驶员进行驾驶操作,也将受到惩罚。 此外,如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进行逃避处理,但并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行为,同样需要承担经济及行政责任。 同时,当机动车行驶速度超出法定最高限额的50%以上时,以及通过强制手段使机动车驾驶人员违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进行驾驶,导致交通事故但是尚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追究。 最后,包括对交通管制措施熟视无睹,无视他人劝告强行通行的行为;蓄意破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带来危害性后果但并未达到刑事犯罪程度的行为;恶意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引发严重交通拥堵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等,均将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重罚。 其中,对于具备上述第二项和第四项行为之一的当事人,可能会受到直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严厉惩罚;而对于其他项所列举的各种行为,则可能会伴随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处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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