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完定金后要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付定金之后也是有权利选择撤回购房请求的,如果撤回请求是由于购买方自身的缘故所引起的,那么购买方就应当已构成合同条款上的违约,因此就必须承担起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原本预定用于购房款项的定金将不会得到返还,并且有可能需要额外支付一定额度的违约金。然而,如果撤回购房请求是因为售房方未能按照合同协议执行操作或是售房方自身存在某项欺骗性的行为,购买方即可有权向售房方提出索求定金数额两倍的赔偿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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