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动车有三次违法拒不接受处理的去哪里处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当地的车辆管理局或者交通警察大队进行相应的违法记录处理器理事宜。关于处理此项业务所需的具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类内容:
(1)驾驶员身份证件原件以及清晰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的原始证件以及清晰复印件; (3)驾驶员本人亲临现场参与处置; (4)驾驶员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车辆的机动行驶证原件; (5)根据需要,准备适量现金及用于支付罚款的银行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给予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违法行为人申请不将暂扣的机动车驾驶证转至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应当准许,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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