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在异地开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驾驶中的交通意外事件以及相关的处罚程序,我们将结合具体情况分别探讨省内与省外异地处理的问题。
首先,当交通事故发生在同一省份的不同城市之间,可采取省内异地处理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交警部门会开具罚单并通知当事人,但现场交警并不会直接收取罚金。 您只需在规定期限内回到您所在城市,携带车辆的行驶证与驾驶员的证件前往当地的交警部门指定的银行进行罚金的支付,同时也需在车管所对违规记录进行相应的扣分操作。 另外,您还可以选择在年底车辆进行年检的时候,集中处理这期间所有的违规行为。 其次,倘若交通事故发生在外省,则应根据两个省份间交通信息互联的程度来决定能否实施异地处理措施。 如果实现了交通信息的相互连接,那么您可以尝试在省外完成相应的处理手续;而如果未建立这样的互联机制,您就必须前往事故所在地进行详细处理。 然而,若您在回到本省之后才收到了罚款通知单,您也可以先到所在城市的交管部门查清违章情况,待下次有机会前往该省时再进行罚款的缴纳及扣分的处理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 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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