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规定女方18岁结婚是不是可以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女方18岁结婚是不可以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且若双方或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不能进行婚姻登记并办理结婚证的,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范围,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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