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牌驾驶摩托车怎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尚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已被吊销或驾驶证处于暂时扣留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将会面临严重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二百元人民币以上至二千元人民币以下的罚款,同时还有可能附加十五天以内的拘留。
若您不幸遇到这种情况,请务必冷静对待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您驾驶的是一辆无牌摩托车而被查获,那么车辆将有可能被依法暂扣。 然而,只要您能够出示车辆的所有必要手续证明以及符合规定的车牌号码,我们便有可能将机动车还给您。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支付20元人民币到2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并且需记录交通违法行为12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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