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避让压线算不算违章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行人横穿马路时为避让其行为而导致压线的情况,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违章需依实际情形进行考察和分析。
通常情况下,由于额外躲避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的行人而导致的压线现象,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构成立法意义上的违章,然而这一结论需要依照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剖析。 若确是因为避让行人而触犯了相关交通法规,导致面临罚款或扣除分数的处罚,当事人可着手向当地交警大队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同时提供确切的当时情境说明书,以便交警大队对事件进行合理审查和重新评估。 根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压线违章从性质上被定义为警告处罚或处以人民币20元至200元不等的罚款。 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如有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也将受到类似的警告或罚款处罚。 当机动车通过由交通信号灯进行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首先,在设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遵循其指示方向进入相应的导向车道; 其次,在准备进入环形路口前,应确保已经在路口内的其他机动车辆优先通行; 再次,在进行左转弯操作时,驾驶员应保持靠路口中心点偏左侧的姿态转弯并开启转弯灯,深夜行驶时还须打开近光灯作为辅助照明设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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