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扣没了重考驾照流程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新申请驾驶证的流程:
1、申请,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受理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受理,并按规定审查申请人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 3、考试 (1)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规定安排预约考试。 (2)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预约科目二或者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有条件的地方,申请人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预约成功后可以连续进行考试。 (3)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均合格后,申请人可以当日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4、发证,申请人考试合格后,应当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领证宣誓仪式。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证扣满12分未处理的法律后果有: 1、驾照被扣12分,如果过时(15个工作日)无去处置,可注销驾照。 2、驾照被扣12分就不能驾车,否则有可能会被作无证行驶处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3、如果在行驶证的六年或十年有效期内仍无去考,超出有效期2年(大中型行驶证超出审验期2年)会被注销,在注销后两年内仍能够考理论恢复,但如果再超出两年就彻底注销,要像新学行驶证相同重学重考了。 4、机动车驾驶人如果积分达到了12分,拒不参加交管部门通知的学习,也没有接受科目一的考试,交通管理部门是有权发布公告停止其驾驶证的使用。如果超期一年,那么驾驶证就会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如果超过三年,那么驾驶证就会直接作废。 驾照扣满12分的处理如下: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满分学习、考试。 2、临时入境的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并送达满分教育通知书。 3、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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