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追尾事故需要扣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二次追尾事故是否应采取扣押车辆之措施,这主要依据的是实际发生事故的详细状况。
若事故导致了人员伤亡、车辆遭受严重损毁,抑或是在责任判定方面存在着较大难度,亦或需对涉事车辆进行科技鉴定等特殊情况下,有必要暂行扣留对方车辆。 然而,倘若事故情形较为轻微且责任归属明确,且各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往往不会采纳扣押车辆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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