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不处理完车能从停车场开走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状况之下,交通事故尚未得到妥善解决之前,汽车是不被允许从停车场驶离的。
因为在此期间内,事故调查部门有可能会对涉事车辆进行严格的现场勘验以及科学的技术鉴定等工作,以便准确地判定事故责任归属及相应的赔偿事宜。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经由相关政府机构的批准许可后,涉事车辆是可以提前离开停车场的。 例如,当事故责任清晰明了,并且事故双方对此毫无异议,又或者已经提供了充足的担保资本等条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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