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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内容规定是什么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解答
律师解析:
依照国家相关法规,对于交通事故所涉及到的诸多事项,其遵循的报告准则应包含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首先是对该起交通事件的当事人、涉案车辆以及事故发生时的道路条件与交通环境等基本信息进行清晰详实的表述;
其次是要详细叙述事故的整个发生过程;
再者就是依据客观证据及深入的调查分析,对事故产生的原因有条理地进行解读;
最后则是明确当事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过错及其责任程度或者由于意外因素所引发事故的具体原因。
此类事故报告中须列明负责处理该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以及报告发布日期,此份报告还需由接待交警签字或盖公章确认,同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专门用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印章以资证实。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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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2:04:46